三种常见的建筑企业收购方案


一、整体收购目标公司

建筑企业为获取所需资质,采取整体收购目标公司,完成资质吸收合并,就可以从事相应工程项目,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但是目标公司并购重组后,不再以单独个体存在,而是成为收购方的一部分。那么建筑企业作为收购方,在接收目标公司的同时也将接收其全部,即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然后按照自有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在此过程中,建筑企业必须要核查目标公司债务风险等情况,并在签署并购协议中以文字明确相关事宜。 



二、收购目标公司资产

收购目标公司资产即只获取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使得目标公司可以继续经营下去。在这种形式下,建筑企业不用担心受到目标公司债务债权风险影响。不过建筑企业还需注意所收购的那部分是否存在有抵押或出售限制等事情。



三、收购目标公司股权

建筑企业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控股权,来获取相应资质资格,从事相关工程项目。

但是在这种情形下,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目标公司的债务债权不易手,控制权却发生了变化,可能会影响目标公司的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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