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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厅: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落实《基本配置指南》!选定不少于10个示范项目,有激励政策!《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

来源:行业动态 阅读量:191 发表时间:2022-09-30 09:10:47 标签:

导读

来源:广东省建筑管理省厅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的通知》,公布了《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1、推动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落实《基本配置指南》。2、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在对房屋市政...

来源:广东省建筑管理

省厅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的通知》,公布了《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

1、推动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落实《基本配置指南》

2、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在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施工现场、建筑市场相关专项检查等工作时,对照《基本配置指南》各项要求一并开展检查

3、对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确保本地区项目的《基本配置指南》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

4、按不少于2%的比例随机抽取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组织开展评价评估。评价情况于11月底前报省厅。

5、选定不少于10个全面满足《基本配置指南》要求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作为“2022年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示范项目”。今后每年,各地都要选定若干个。

6、激励政策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类奖项评选时,对选定的“2022年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要对照《基本配置指南》具体要求,修改完善我省现行综合定额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相应调升相关费率在工程造价计取方面提供保障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的通知

  • 索引号:006939799/2022-00599

  • 文号:粤建市函〔2022〕761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4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的通知
2022-09-19  16:21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佛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为进一步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劳动保障水平,助力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我厅决定在去年试点基础上,持续推进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基本配置全覆盖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以下合称《基本配置指南》,附件1)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和工人生活设施配置的基本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落实《基本配置指南》。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告示等方式,大力宣传《基本配置指南》,确保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广泛熟知各项要求以及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

  二、开展检查评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的常态化检查制度,在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施工现场、建筑市场相关专项检查等工作时,对照《基本配置指南》各项要求一并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落实《基本配置指南》不到位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确保本地区项目的《基本配置指南》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不少于2%的比例随机抽取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组织开展评价评估,并布置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填写《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情况评价表》(附件2)。评价情况(附件3)请于11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强化示范引领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检查和评价情况,选定不少于10个全面满足《基本配置指南》要求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作为“2022年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示范项目”,于11月底前将示范项目名单(附件4)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发动示范项目通过举办现场观摩活动等形式,展示改善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形成本地区的学习样本。

  今后每年,各地都要选定若干个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示范项目,持续强化示范引领。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吸引更多新生力量加入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抓手。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指导,创新工作方式,推动项目全面落实《基本配置指南》,用本地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的进一步好转提升,践行学党史、办实事,切实增强广大建筑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基本配置指南》的宣传力度,通过示范项目建设、组织观摩学习、举办集中宣传活动,融合各种媒体途径进行宣传报道,形象生动地展现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措施及成效,努力转变公众对建筑工地“脏乱差”的过时认知,塑造新时代建筑工地的全新形象。

  (三)加强扶持激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类奖项评选时,对选定的“2022年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要对照《基本配置指南》具体要求,修改完善我省现行综合定额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相应调升相关费率,在工程造价计取方面提供保障。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5),并于11月底前报送书面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地区落实提升行动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工作建议。

  附件:1.《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

             2.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情况评价表

     3.本地区在建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情况评价汇总表

     4.2022年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名单表

     5.联络员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

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

 

一、《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

总体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域标准化管理,改善从业人员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生活区域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按照标准化、智能化、美观化的原则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活区域场地应合理硬化、绿化,生活区域应实施封闭式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设置专人对生活区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消防保卫、卫生防疫、智能化管理、爱国卫生、生活设施使用等管理制度。生活区域应明确抗风抗震、防汛、安全保卫、消防、卫生防疫等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生活区域设置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建设工程临建房屋技术标准》(DB11/6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各地可根据本指南,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地区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配置标准、指南或指引。

 

 

序号

生活环境

配置

要求

1

现场生活区

专项规划与设计

生活区规划、设计、选址应根据场地情况、入住队伍和人员数量、功能需求、工程所在地气候特点和地方管理要求等各项条件,满足施工生产、安全防护、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范自然灾害和规范化管理等要求。生活区域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观、色调等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生活区围挡设置

生活区应采用可循环、可拆卸、标准化的专用金属定型材料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生活设施设置

生活区应设置门卫室、宿舍、食堂、粮食储藏室、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洗衣房、开水房(炉)或饮用水保温桶、封闭式垃圾箱、手机充电柜、燃气储藏间等临建房屋和设施。生活区内必须合理硬化、绿化;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雨水、污水排水通畅,场区内不得积水。食堂、锅炉房等应采用单层建筑,应与宿舍保持安全距离。宿舍不得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间等组合建造。生活区用房应满足抗10级风和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消防要求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执行。

2

居住设施

宿舍

宿舍楼、宿舍房间应统一编号。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8人。床铺高度不低于0.3米,面积不小于1.9米×0.9米,床铺间距不小于0.3米,床铺搭设不超过2层。每个房间至少有一个行李摆放架。结合所在地区气候特点,冬夏季根据需要应有必要的取暖和防暑降温措施,宜设置空调、清洁能源采暖或集中供暖。不得使用煤炉等明火设备取暖。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使用电暖气。具备条件的项目,宿舍区可设置适合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间。

安保

生活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大门应有专职门卫。生活区应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日常保卫、消防工作的实施。建立预警制度。

消防

生活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禁止卧床吸烟。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生活区内的用电实行统一管理,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规定。生活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宿舍内应设置烟感报警装置。生活区内建筑物与建筑工程主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生活区内临建房屋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和设施。

3

生活设施

食堂与食品安全

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证等。卫生许可证、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须悬挂在明显处。就餐区域应设置就餐桌椅。食堂、操作间、库房必须设置有效的防蝇、灭蝇、防鼠措施,在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6米的防鼠挡板等措施。食堂必须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制作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保持墙面、地面清洁,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制作间必须设置隔油池,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在食堂合适位置设置密闭式泔水桶,每天定时清理。

卫生间

生活区内应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应封闭严密,门窗齐全并通风良好。应设置洗手设施,墙面、地面应耐冲洗。应有防蝇、蚊虫等措施。厕位数量应根据生活区人员的数量设置,并应兼顾使用高峰期的需求,厕位之间应设隔板,高度不低于0.9米。化粪池应作抗渗处理。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盥洗间

盥洗池和水龙头设置的数量应根据生活区人员数量设置,并应兼顾使用高峰时的需求,建议在盥洗台部位设置采光棚。水龙头必须采用节水型,有跑冒滴漏等质量问题的必须立即更换。盥洗设施的下水口应设置过滤网,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保证排水通畅

淋浴间

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应能满足人员数量需求,保证施工人员能够定期洗热水澡;必须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用电安全。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防水型灯具和防水开关。淋浴间内的下水口应设置过滤网,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

洗衣房

生活区应设置集中洗衣房。洗衣房应按照人员数量需求配备一定量的洗衣机。洗衣房应设置智能化使用、交费管理系统,建立洗衣机使用管理制度。宜在靠近洗衣房部位设置集中晾衣区,晾衣区应满足安全要求并具备防雨等功能。

开水房

生活区应设置热水器等设施,保证24小时饮用开水供应。热水器等烧水设施应采取顶盖上锁或做防护笼等有效防护措施,应确保用电安全。开水房地面不得有积水,墙面悬挂必要的管理要求

锅炉房(视情况设置)

对于生活区采用锅炉供暖时必须编制专项管理方案,从锅炉房的选址、建造、锅炉质量保证、管线敷设、打压试水、燃料管理、废气、废渣排放消纳、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明确具体要求、管理标准和责任人。锅炉房必须建造独立房屋,并与宿舍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房屋建造材料满足消防要求,房屋必须有有效防排烟措施,锅炉使用期间,必须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交接班时必须有相应记录。锅炉使用的燃料管理必须满足安全、节能的要求,废气、废渣排放消纳必须满足环保管理规定

吸烟、休息点、饮水

在工地食堂、浴室旁边应设置吸烟及休息点,配置可饮水设备。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应根据工程实际设置固定的敞开式吸烟处,吸烟处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4

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制度

生活区应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卫生、防疫管理文件规定。

医务室

配备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以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应培训有一定急救知识的人员,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5

学习与娱乐设施

农民工业余学校

设置农民工接受培训、学习的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桌椅、黑板等设施。配备电视机、光盘播放机、书报、杂志等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

文体活动室

应配备电视机、多媒体播放设施,并设书报、杂志等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文体活动室不小于35平方米。

注:生活区面积不足或周边设施健全的,可适当调整相应配置;施工现场不能设置生活区,异地设置的也应满足本指南要求。

二、《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

总体要求:施工企业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水平,减少和消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施工企业及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要为本企业建筑工人配备统一劳动着装和劳动技术装备,严禁工人自备劳动保护用品。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各地可根据本指南,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地区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配置指南、指引或导则。

序号

劳动保护

配置

要求

1

常规劳保用品

头部防护用品

安全帽。

面部防护用品

头戴式电焊面罩、防酸有机类面罩、防高温面罩。

眼睛防护用品

防尘眼镜,防飞溅眼镜,防紫外线眼镜。

呼吸道防护用品

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

听力防护用品

防噪音耳塞,护耳罩。

手部防护用品

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耐高温手套,防割手套等。

脚部防护用品

绝缘靴,耐酸碱鞋,安全皮鞋,防砸皮鞋。

身躯防护用品

反光背心,工作服,耐酸围裙,防尘围裙,雨衣。

高空安全防护用品

高空悬挂安全带、电工安全带、安全绳。在2米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防护用品

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防护用品

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雨期施工期间防护用品

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

工种防护用品

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维修电工、电焊工、气割工、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油漆工、混凝土工、瓦工、砌筑工、抹灰工、磨石工、石工木工、钢筋工

各工种应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专用工作服装、劳动保护鞋及工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涉电工种要配备相应绝缘服装、绝缘鞋及绝缘手套等。涉粉尘工种要配备防尘口罩、灵便紧口的工作服、防滑鞋和工作手套。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在湿环境作业时,应配备防滑鞋和防滑手套。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瓦工、砌筑工、钢筋工等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

 

注:除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服、安全皮鞋外,其余配置要求,根据工种和作业内容,并参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三、《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

总体要求: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等设置,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各地可根据本指南,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地区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配置指南、指引或导则。

序号

作业环境

配置

要求

1

安全生产标志

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标牌

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标牌。标牌设置应牢固可靠,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层面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均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

工间休息设施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休息点

施工现场应在安全位置设置临时休息点。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应根据工程实际设置固定的敞开式吸烟处,吸烟处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开水点

施工现场应按照工人数量比例设置热水器等设施,保证施工期间饮用开水供应。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超过 8 层后,每隔 4 层宜设置临时开水点。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厕所

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超过 8 层后,每隔 4 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3

临边安全防护

基坑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沟、槽周边应设置不低于 1.2 米的临边防护栏杆,并设置夜间警示灯。

楼层四周、阳台临边防护

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阳台,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的安全防护现场所有楼层临边防护均为不低于 1.2 米的固定防护栏杆并满挂密目安全网。

楼梯临边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搭设两道牢固的 1.2 米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回转式楼梯间楼梯踏步应搭设两道牢固的 1.2 米高的防护栏杆,中间洞口处挂设安全平网防护。

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

出料平台必须有专项设计方案并报批后方可使用,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 1.5 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卸料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铺严绑牢,两侧设 1.2 米防护栏杆,18 厘米高的挡脚板,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

深基坑作业安全防护

专人监测

基础施工时设专人观察边坡及护壁,如有裂缝及时发现,尽早处理,以免造成边坡坍塌。深坑作业时,严禁向坑内抛物体,上下操作时防止坠物伤人。

5

洞口安全防护

电梯井口安全防护

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封闭严密。

管道井安全防护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预留孔洞安全防护

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6

水平作业通道安全防

搭设防护板棚

在施工期间,在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防护板棚,棚的长度为5米,宽度大于出入口,材料用钢管搭设,侧面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顶面用架板满铺一层。

7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设警戒区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并设警戒区。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不小于 1 米,堆放高度不超过 1 米。

8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设置专用防护棚

冬季施工时,按规定做好防寒保暖工作,设置挡风防寒或临时取暖措施。在夏季施工时采取降温措施。高处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上下同时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遇有冰雪及大风暴雨后,及时清除冰雪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在2米以上的高度从事支模、绑扎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具有可靠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大于2米。

9

脚手架安全防护

专项施工方案

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结构整体性和稳定性,不发生晃动、倾斜、变形。应设置防止操作者高空坠落和零散材料掉落的防护措施。

10

塔吊安全防护

专项技术方案和管理制度

塔吊司机身心健康,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时检查塔吊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的紧固情况,检查塔吊附墙螺栓是否紧固。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11

施工电梯安全防护

专项管理制度

施工电梯司机应取得岗位合格证书。严格按施工电梯额定载荷和最大定员运载。非运行状态时,施工电梯停靠在一层,并将开关、门限位上锁,切断电源。

 

 



附件2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情况评价表

 

    自评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自评时间:                

自评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地址:


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评价情况(达标/不达标)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落实评价结果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落实评价结果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落实评价结果


落实《基本配置指南》总体评价结果


注:1.《基本配置指南》是《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指南》《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指南》等三个文件的统称。

2.生活环境、劳动保护、作业环境等3类中有一类评价结果不达标的,则该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总体评价结果为不达标。


一、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落实评价表

(有5小项及以上不符合,则判定项目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活环境基本配置落实评价结果为不达标)

序号

生活

环境

配置类别

基本配置要求

评价结果

(符合/不符合)

1

现场生活区

生活区位置

生活区不能设置在施工现场。


2

专项规划与设计

应根据场地情况、入住队伍和人员数量、功能需求、工程所在地气候特点和地方管理要求等各项条件,进行生活区的规划、设计和选址,以满足施工生产、安全防护、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范自然灾害和规范化管理等要求。


3

生活区域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观、色调等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4

生活区围挡设置

生活区围挡应是可循环、可拆卸、标准化的专用金属定型材料。


5

生活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1.8 米。


6

生活设施设置

生活区应设置门卫室、宿舍、食堂、粮食储藏室、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洗衣房、开水房(炉)燃气储藏间等临建房屋。


7

生活区应设置饮用水保温桶、封闭式垃圾箱、手机充电柜等设施。


8

生活区内必须合理硬化、绿化。


9

生活区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雨水、污水排水通畅,场区内不得积水。


10

生活区的食堂、锅炉房等应采用单层建筑,应与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1

生活区的宿舍不得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间等组合建造。


12

生活区所有用房应满足抗10级风和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13

生活区的消防要求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执行。


14

居住设施

宿舍

宿舍楼、宿舍房间应统一编号。


15

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8人。


16

床铺高度不低于0.3米,面积不小于1.9米×0.9米,床铺间距不小于0.3米,床铺搭设不超过2层。


17

每个房间至少有一个行李摆放架。


18

宿舍必须要风扇、空调等防暑降温措施。


19

不得使用煤炉等明火设备取暖。


20

宿舍区设置适合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间。


21

安保

生活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大门应有专职门卫。


22

生活区应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日常保卫、消防工作的实施。


23

建立安全保卫预警制度。


24

消防

生活区以及宿舍内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5

生活区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


26

生活区内用电实行统一管理,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规定。


27

生活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源等危险物品。


28

宿舍内应设置烟感报警装置。


29

生活区内建筑物与建筑工程主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0

生活区内临建房屋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


31

生活区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和设施。


32

生活设施

食堂与食品安全

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明显处。


33

炊事人员具备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证等证件并悬挂在明显处。


34

食堂就餐区域应设置就餐桌椅。


35

食堂、操作间、库房必须设置有效的防蝇、灭蝇、防鼠措施,在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6米的防鼠挡板等措施。


36

食堂必须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


37

食堂的制作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保持墙面、地面清洁,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38

制作间必须设置隔油池,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


39

必须在食堂合适位置设置密闭式泔水桶,每天定时清理。


40

卫生间

生活区内应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41

厕所墙壁、屋顶应封闭严密,门窗齐全并通风良好。厕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墙面、地面应耐冲洗。厕所应有防蝇、蚊虫等措施。


42

厕所的厕位数量应根据生活区人员的数量设置,并应兼顾使用高峰期的需求,厕位之间应设隔板,高度不低于2.0米。


43

化粪池应作抗渗处理。


44

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45

盥洗间

盥洗池和水龙头设置的数量应根据生活区人员数量设置,并应兼顾使用高峰时的需求。


46

水龙头必须采用节水型,不得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47

盥洗设施的下水口应设置过滤网,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48

淋浴间

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应能满足人员数量需求,保证施工人员能每天洗热水澡。


49

必须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50

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用电安全,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防水型灯具和防水开关。


51

淋浴间内的下水口应设置过滤网,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


52

洗衣房

生活区应设置集中洗衣房。


53

洗衣房应按照人员数量需求配备一定量的洗衣机。


54

洗衣房免费提供洗衣机使用,或者设置智能化使用、交费管理系统供人员有序使用。


55

宜在靠近洗衣房部位设置集中晾衣区,晾衣区应满足安全要求并具备防雨等功能。


56

开水房

生活区应设置净水器、热水器等设施,保证24小时饮用水供应。


57

热水器等烧水设施应采取顶盖上锁或做防护笼等有效防护措施,应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58

开水房地面不得有积水,墙面悬挂开水房安全管理要求。


59

吸烟、休息点、饮水

工地食堂、浴室旁边应设置吸烟点及休息点,配置饮水设备。


60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在显眼位置悬挂禁止吸烟标牌。


61

根据工程实际设置固定的敞开式吸烟处,吸烟处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62

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制度

生活区应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63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卫生、防疫管理文件规定。


64

医务室

设有医务室,医务室配备有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以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65

应培训有一定急救知识的人员,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66

学习与娱乐设施

农民工业余学校

设置农民工接受培训、学习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场所。


67

农民工业余学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桌椅、黑板等设施,以及电视机、光盘播放机、书报、杂志等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


68

文体活动室

设置有不小于35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室。


69

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多媒体播放设施,并设书报、杂志等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


  


二、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落实评价表

(有5小项及以上不符合,则判定项目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基本配置落实评价结果不达标)

序号

生活

环境

配置

类别

基本配置要求

评价结果

(符合/不符合)

1

劳保用品总体要求

劳保用品总体要求

施工企业及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为本企业建筑工人配备统一劳动着装和劳动技术装备,严禁工人自备劳动保护用品。


2

常规劳保用品

头部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3

面部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进行面部防护的建筑工人配备头戴式电焊面罩、防酸有机类面罩、防高温面罩。


4

眼睛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进行眼睛防护的建筑工人配备防尘眼镜,防飞溅眼镜,防紫外线眼镜。


5

呼吸道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进行呼吸道防护的建筑工人配备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


6

听力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进行听力防护的建筑工人配备防噪音耳塞,护耳罩。


7

手部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进行手部防护的建筑工人配备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耐高温手套,防割手套等。


8

脚部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进行脚部防护的建筑工人配备绝缘靴,耐酸碱鞋,安全皮鞋,防砸皮鞋。


9

身躯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所有建筑工人配备反光背心、工作服。


10

施工企业应为施工作业需进行特殊身躯防护的建筑工人配备耐酸围裙、防尘围裙、雨衣。


11

高空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高空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配备高空悬挂安全带、电工安全带、安全绳。在2米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12

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防护用品

施工企业应为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建筑工人和其他长发建筑工人配备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13

雨期施工期间防护用品

雨期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14

工种防护用品

各工种特殊劳保防护用品

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维修电工、电焊工、气割工、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油漆工、混凝土工、瓦工、砌筑工、抹灰工、磨石工、石工木工、钢筋工等各工种应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专用工作服装、劳动保护鞋及工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15

涉电工种要配备相应绝缘服装、绝缘鞋及绝缘手套等。

涉粉尘工种要配备防尘口罩、灵便紧口的工作服、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16

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施工企业应为建筑工人配备防护眼镜。在湿环境作业时,施工企业应为建筑工人配备防滑鞋和防滑手套。


17

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施工企业应为建筑工人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18

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施工企业应为建筑工人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19

施工企业应为瓦工、砌筑工、钢筋工等建筑工人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



三、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落实评价表

(有5小项及以上不符合,则判定项目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基本配置落实评价不达标)

序号

生活

环境

配置

类别

基本配置要求

评价结果

(符合/不符合)

1

安全生产标志

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标牌

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标牌。


2

安全生产宣传标牌设置应牢固可靠,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层面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均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3

工间休息设施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休息点

施工现场应在安全位置设置临时休息点。


4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设置悬挂、悬挂禁烟标志,应根据工程实际设置固定的敞开式吸烟处,吸烟处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5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开水点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人数量情况设置饮水设备,保证施工期间饮用开水供应。


6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超过8层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开水点。


7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厕所

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


8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超过8层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9

临边安全防护

基坑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沟、槽周边应设置不低于1.2米的临边防护栏杆,并设置夜间警示灯。


10

楼层四周、阳台临边防护

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阳台,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的安全防护现场所有楼层临边防护均为不低于1.2米的固定防护栏杆并满挂密目安全网。


11

楼梯临边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搭设两道牢固的1.2米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回转式楼梯间楼梯踏步应搭设两道牢固的1.2米高的防护栏杆,中间洞口处挂设安全平网防护。


12

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

出料平台必须有专项设计方案并报批后方可使用。


13

出料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 1.5 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


14

卸料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铺严绑牢,两侧设 1.2 米防护栏杆,18 厘米高的挡脚板,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15

深基坑作业安全防护

专人监测

基础施工时设专人观察边坡及护壁,如有裂缝及时发现,尽早处理,以免造成边坡坍塌。


16

深坑作业时,严禁向坑内抛、撒物体,上下操作时防止坠物伤人。


17

洞口安全防护

电梯井口安全防护

电梯井口设高度不低于 1.2 米的金属防护门。


18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封闭严密。


19

管道井安全防护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


20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21

预留孔洞安全防护

1.5 米×1.5 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22

1.5 米×1.5 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3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24

水平作业通道安全防

搭设防护板棚

在施工期间,在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防护板棚,棚的长度为 5米,宽度大于出入口,材料用钢管搭设,侧面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顶面用架板满铺一层。


25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设警戒区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26

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并设警戒区。


27

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不小于 1 米,堆放高度不超过 1 米。


28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设置专用防护棚

在夏季施工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29

高处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上下同时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0

遇有冰雪及大风暴雨后,及时清除冰雪、积水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


31

2米以上的高度从事支模、绑扎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具有可靠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32

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大于2米。


33

脚手架安全防护

专项施工方案

脚手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结构整体性和稳定性,不发生晃动、倾斜、变形。


34

脚手架应设置防止操作者高空坠落和零散材料掉落的防护措施。


35

塔吊安全防护

专项技术方案和管理制度

塔吊司机身心健康,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6

及时检查塔吊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的紧固情况,检查塔吊附墙螺栓是否紧固。


37

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38

施工电梯安全防护

专项管理制度

施工电梯司机应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39

严格按施工电梯额定载荷和最大定员运载。


40

非运行状态时,施工电梯停靠在一层,并将开关、门限位上锁,切断电源。




附件3

 

本地区在建项目落实《基本配置指南》情况评价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一、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总数


二、本地区开展落实情况评价的项目总数


其中:1.评价为达标的项目数


2.评价为不达标的项目数


三、本地区项目《基本配置指南》达标率(%)


注:项目落实情况达标率按“评价为达标的项目数/开展落实情况评价的项目总数”计算。

 

 

 


附件4

 

2022年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名单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示范项目

名称

项目规模

(面积、投资额等角度描述)

项目

地址

(具体到区县)

施工

总承包

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将本表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邮箱。

附件5

 

填报单位(盖章):

   


职务/职级


所在部门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注: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将本表盖章后,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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